刘璐,女,汉族,1993年9月出生,2016年8月参加工作,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,本科学历,中小学一级教师,现任学校高中部语文学科教师。曾被评为平原示范区“优秀班主任”;在第十六届“全国创新作文大赛”中获全国优秀辅导教师三等奖;“全国汉字听写大赛”优秀辅导奖;所执教的《老王》获新乡市市级优质课二等奖;所参与的新乡市课题《初中“语文主题学习”中“主题”整合策略的研究》顺利结项。
教育格言: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,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,是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,不应把它们当外在的附加任务,应该注重熏陶感染,潜移默化,把这些内容贯穿于日常的教学过程之中。